白居易(772~846),唐代詩人,河南新鄭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六世祖北齊五兵尚書白建遷居韓城,曾祖又遷下邽(今陜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
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歷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
擴展資料:
文學成就
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影響極大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仆誌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
謂之諷諭詩,兼濟之誌也;謂之閑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喻、閑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著他 “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視。同時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
軼事典故
白居易自家釀的酒,質高出眾,他為自家的酒作詩道:“開壇瀉罇中,玉液黃金脂;持玩已可悅,歡嘗有余滋;壹酌發好客,再酌開愁眉;連延四五酌,酣暢入四肢。”(《白居易卷》)。白居易造酒的歷史不但有記載,而且直到今天,還有“白居易造酒除夕賞鄉鄰”的故事在渭北壹代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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