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青在獄中創作的詩歌是《大堰河—我的保姆》。
1、創作背景:
聲名日盛的春地美術研究所被法租界巡捕房盯上之後,艾青的命運也驟然轉變。1932年7月12日晚,法租界行政警務處出動巡捕包圍了豐裕裏4號,艾青被捕。1932年8月,江蘇省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判處艾青有期徒刑6年。艾青被關在了上海的馬斯南路監獄。
1933年在上海的獄中,艾青第壹次用筆名發表長詩《大堰河—我的保姆》,這首詩是艾青的代表作之壹。艾青曾在淡水路的豐裕裏居住過壹段時間。
2、詩歌結構:
全詩可分為四部分:
第壹部分(1─2節)寫大堰河得名的原因及大堰河與自己的關系;
第二部分(3─8節)回憶大堰河的乳娘生涯、傭工生涯及大堰河對自己的“深愛”,集中刻畫大堰河勤勞、淳樸、善良的品質,抒發詩人對大堰河的懷念與尊敬。(觸景生情,追述大堰河的壹生);
第三部分(9─11節)回到現實,謳歌贊美大堰河;
第四部分(12—13節)直抒胸臆,贊美大堰河。
寫作特點:
1、自傳性的抒情詩(自由詩)。
這種詩體,有壹句占壹行的,有壹句占兩行的;每行沒有壹定音節,每段沒有壹定行數;也有整首詩不分段的。‘自由詩’有押韻的,有不押韻的。
2、帶有壹定敘事性的抒情詩。
就這首詩的總的傾向而言,作者並沒有向讀者講述有關他乳娘的完整的或大體完整的故事,他利用這些片斷的故事或畫面,目的是傾吐對大堰河的深情。所以這首詩是抒情詩,不是敘事詩。
3、首尾呼應。
全詩不押韻,各段的句數也不盡相同,但每段首尾呼應,各段之間有著強烈的內在聯系;詩歌不追求詩的韻腳和行數,但排比的恰當運用,使諸多意象繁而不亂,統壹和諧。這些使得詩歌流暢淺易,並且蘊蓄著豐富的內容。
詩人善於從平凡的生活中提煉出典型的意象,以散文似的詩句譜寫出強烈的節奏。詩歌具有壹種奔放的氣勢,優美流暢的節奏,表達了詩人來不可遏、去不可止的感情,完美體現了艾青的自由詩體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