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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和詞的寫作要求

<詩歌寫作技巧> 詩歌語言 最本色的文學語言,特殊功能: A、抒情,接近於描繪功能小的音樂。B、有機信息系統,壹個字,能產生神奇效用。如"朱門酒肉臭"中的"朱門",成了統治階級的代名詞,有很多含義,還有作者和讀者的感受。 C、獨立審美價值,可以把玩。小說可以拋開語言,復述故事,而詩歌不能離開語言。 D、總的要求是表現個性的心理感受,具體要求有四: 壹是多義性,既有表層義,又有深層義。主要用象征手法。如松梅雪竹、長城、百合花等。傳統象征過於理性,形成僵化的套路。還有暗示、雙關、婉轉等。 二是跳躍性,超過任何文體語言。因為表現心理快速活動。不要任何介詞、連詞等中介質--關聯詞。如"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還可以邏輯混亂,任意交錯。如時間和空間交錯。如《背時的愛情》中詩人與古代的美人談戀愛。 三是可感性,要有色彩感、立體感和具體感(化抽象為具象)。詩中有畫。 四是音樂性,既有內在音樂性即情緒的律動,又有外在音樂性即聲音的回環(押韻、節奏和聲調)。對原始感情起壹種節制作用。 節奏是起決定作用的因素,是事物的節奏和人的生理節奏--呼吸的調節及運動感覺的反映,是音組和停頓的有規律的安排。壹字壹音節,有獨立意義的單音節、雙音節或多音節構成壹個音組,每組後面有或長或短的停頓。古詩:五言"二、二、壹"。新詩自由開放,獨特創造,變化中有規律。 最早的詩都可以唱,詩歌不分。原始民族的抒情詩,主要的性質是音樂。我國自六朝沈約寫出《四聲譜》以後,詩從詩歌中開始分化。但是,詩與音樂還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唐詩有不少已被譜曲演唱。 詩歌的音樂性的作用是對原始、粗硬、強烈的感情起壹種節制作用,使之轉化為壹種有規律的運動,加深詩味,喚起讀者的審美註意,把壹些實用的非詩的想法排開去。 內在音樂性是內心情緒的律動,即高低起伏、長短快慢等。外在音樂性主要表現在聲音的回環上,可以說是壹種數的比例關系。主要有:押韻是使相關詩句末尾壹個音節韻母相同或相似。對待押韻應持開放的態度,尊重詩人的藝術追求;只要完美地傳達出內在的情感,可有可無。無韻崐詩可以其它手段顯示音樂性,如詩行排列。 首先要選韻。同類的韻形成韻部。現在通行的是十三轍,即十三類:中東、人辰、江陽、言前、發花、懷來、灰堆、遙條、油求、梭波、壹七、姑蘇、乜斜等。每個韻部發音部位、開口程度不同,音調音域也不壹樣。有的響度高,昂揚、亢奮,如江陽、發花等。有的響度低,苦悶、沈重,如灰堆、壹七等。要因情選韻,因情變韻。 其次是轉韻。較長的詩,情緒流動變化,這就要在語音形式上體現出來。如果壹韻到底,易於給人單調、疲勞之感。轉韻可以使文氣壹振。如《春江花月夜》,四句壹韻,流麗婉轉,委婉纏綿。 再次是押韻方式。主要有連句韻--每行都押、隔句韻--古代就有"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要求、隨韻--兩句壹換如信天遊、交韻--第壹行和第三行押韻、第二行和第三行押韻等。其它還有抱韻,第壹行與第四行押韻,第二行和第三行押韻。這是西方十四行詩的正宗韻格。 聲調 發音過程中音高和音長的變化。沈約《四聲譜》最早研究這個問題。新詩只能註意而已。特別是在朗誦詩歌需要時。 節奏 本是音樂術語,是詩歌外在音樂性中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在大自然和生活中,任何事物都有節奏。詩歌的節奏是事物的節奏和人的生理節奏--呼吸的調節及運動感覺的反映。 詩歌節奏是音組和停頓的有規律的安排。在漢語中,壹個字壹般是壹個音節,有獨立意義的單音節、雙音節或多音節構成壹個音組,每組後面有或長或短的停頓。 古詩的節奏:五言"二、二、壹";七言"二、二、二、壹"。 新詩的節奏:自由開放,獨特創造;每行大致相當,變化中有規律。 詩歌分行新詩沒有古詩詞的固定音樂規定,引進西方分行,加強節奏感和旋律感以達到音樂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