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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嵇康,阮籍創作的主要內容和風格特征

嵇康(224年-263年 ,壹作223—262年),字叔夜。漢族,譙郡铚縣(今安徽省濉溪縣臨渙鎮)人。三國曹魏時著名思想家、音樂家、文學家。正始末年與阮籍等竹林名士***倡玄學新風,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審貴賤而通物情”,為“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嵇康為曹魏宗室的女婿,曾娶曹操曾孫女 ,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稱嵇中散。後因得罪鐘會,為其誣陷,而被司馬昭處死,年僅39歲。

嵇康善文,工於詩,風格清峻。他信奉道教,註重養生。曾著《養生論》。有《嵇康集》傳世。他的作品反映出時代思想,並且給後世思想界文學界帶來許多啟發。其人格魅力令他在當時亦屬名士,被袁宏稱為“竹林名士”之壹,他的事跡與遭遇對於後世的時代風氣與價值取向有著巨大影響。在他身上集合了政治人物、文化人物、宗教人物等多重屬性,後世學者對他的解讀也趨於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