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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六義分類標準壹致嗎

《詩經》“六義”的分類標準是壹致。指的是“風、雅、頌”三種詩歌形式與“賦、比、興”三種表現手法。

“風”是“以壹國之事,系壹人之本”,即反映各地民情風俗的詩歌;“雅”是“言王政之由興廢”,即反映朝廷政事的詩歌,政事有大有小,故“雅”有“大雅”、“小雅”之分;“頌”是“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即統治者用來歌功頌德和祭祀神靈的詩歌。

“賦,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

《詩經》影響

《詩經》優秀篇章,描寫生動傳神,語言樸素優美,音節自然和諧,富於藝術感染力。其對中國兩千余年來的文學發展,尤其是詩歌發展,具有深廣影響。

漢代傳《詩經》者有四家。魯人申培公所傳稱“魯詩”;齊人轅固生所傳稱“齊詩”;燕人韓嬰所傳稱“韓詩”;魯人毛亨和趙人毛萇所傳稱“毛詩”。

歷來註、疏、傳、箋者甚多,著名者有漢毛亨《詩詁訓傳》、鄭玄《毛詩箋》、唐孔穎達《毛詩正義》、宋朱熹《詩集傳》、清陳奐《詩毛氏傳疏》等,但多囿於儒家傳統偏見,對詩義有不同程度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