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秧歌”以其輝煌的藝術魅力蜚聲全國,並在2006年成功入選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膠州大秧歌是山東三大秧歌之壹,其舞蹈、音樂曲牌和情節劇在中國秧歌群體中獨樹壹幟。但膠州秧歌究竟起源於何時,至今尚無定論。
《青島文化誌》說膠州大秧歌的發祥地是馬店東小屯,是闖關東的產物,形成年代為清末民初,筆者曾向該誌供稿人提出過異議,後來該作者告訴我,在編寫《膠州文化誌》征集資料時發現,膠州籍鹹豐九年(1859年)進士宋觀煒十二首《秧歌詞》詩為七言絕句,分別對膠州秧歌六個行當(演員)作了全面描述,後來《膠州文化誌》遂把膠州秧歌的形成年代訂正為鹹豐三年(1853年),其確鑿年代應在1854~1858年間。
壹、單憑宋觀煒十二首詩的成詩年代為依據,沒有其它例證。
二、據乾隆版《膠州誌》載:“上元,張燈火,陳雜劇,喧鬧竟夜”。該誌成書於1752年,經查多種資料,膠州在1752年之前無任何雜劇。誌中的“雜劇”,應該指的是膠州秧歌劇。
三、《膠州市文化誌》載東小屯“馬、趙二姓,棄家闖關東。在逃荒路上,從乞討賣唱,後改為邊舞邊唱,逐漸形成了壹些簡單的舞蹈程式和具有膠州地方色彩的小調,他們重返家鄉後,經過代代相傳,提煉加工,至清朝中期,逐漸成為定形的舞蹈秧歌,”此說忽略了關鍵問題“秧歌”壹詞的由來。秧歌,起源於農業勞動,是南方勞動人民插秧所唱的勞動小曲。膠州所以有南方秧歌,是因為膠州在唐宋時期是北方最大的港口。北宋時期作為北方唯壹設置市舶司的碼頭,與江南有著密切的聯系。隨著與南方商業貿易的往來,南方的文化藝術如秧歌等勞動小曲也隨之傳至北方。膠州秧歌應該是引進江南地方曲調,吸收了北方雜劇的精華,形成的新藝術形式。
膠州秧歌從藝術形式和類別上看,是壹種戲劇,不是單純的舞蹈和歌唱。它有劇本,有道具,有曲牌,演員有行當,是壹種形式活潑的歌舞劇。這樣壹個形式多樣、文化內涵豐富的地方劇種,不可能形成於壹個不足百戶的邊遠村莊,而應該是圍繞膠州海運文化應運而生。從其曲牌、行當等藝術因素分析,膠州秧歌的形成是經歷了壹個比較漫長的過程,它與南宋以來的雜劇、曲牌演唱有關,筆者根據膠州秧歌的曲牌、角色、表演形式以及流傳地域文化特征等因素推斷,膠州秧歌與元雜劇有著密切的關系,其起源的時間至少應在宋末元初。
膠州秧歌劇與雜劇有關的壹個重要證據是膠州秧歌劇的表演形式。膠州大秧歌是廣場(街頭)四方連續的可視性表演形式,演員表演面對的是叫周觀眾。據考證,這種表演形式來自於早期的戲劇。顧學頡著《元明雜劇》:“近年在晉、陜、豫交界地區發現的宋遼金元時代的戲臺遺址,不下十來處之多。其中最早的名為‘舞亭’,是個建築在露臺上而的亭子,可供四面觀眾觀看。”這說明中國戲劇的前身,是從民間廣場表演藝術發展而成的。膠州秧歌劇壹直保留了廣場藝術(街頭)形式至解放初,後被文藝工作者在不斷借鑒其表演藝術形式的同時,把具有完整內容性的表演部分刪去戲劇部分,最具代表性的部分就這樣被人們遺忘了,但惟壹能夠窺見其古老形式的是演出前打場子的舞蹈部分。
膠州秧歌與雜劇有關的第二個重要證據是角色行當。
“元雜劇中演員的角色(行當),可分四大類別,即末、旦、凈(包括醜)、雜,而以末、旦二色為主,每類之中又各分許多細目(顧學頡著《元明雜劇》)。”膠州秧歌劇中演員也有角色(行當),其角色分別是:小嫚(花旦)、扇(花旦兼青衣)、翠花(青衣兼老旦)、棒槌(末,也就是現在的小生兼武生)、鼓子(老生兼醜)、膏藥客(雜)。元雜劇中演員的角色與膠州大秧歌劇中演員的角色驚人地相似,也非常符合那個時代的特征,這不是巧合,而是那個時代傳遞給我們的直接信息。王國維在《余論》中有過壹個總括的說明:“我國戲劇,漢魏以來,與百戲合,至唐而分為歌舞戲及滑稽戲二種,宋時滑稽戲尤盛,又漸籍歌舞以緣飾故事,於是向之歌舞戲,不以歌舞為主,而以故事為主,至元雜劇出而體遂定,南戲出而變化更多,於是我國始有純粹之戲曲。”這裏基本上把我國戲曲的大體脈絡清晰地勾勒出來了。膠州秧歌劇演出形式的構成基本符合上述論斷。歌舞、滑稽、緣飾故事這三大要素,在斜溝崖、南莊村等秧歌劇表演形式中明顯地具備這個特點,看出這三大要素的存在。
膠州秧歌與元雜劇有關的第三個證據是曲牌和劇本的近似。
解放後,各級文藝工作者對膠州秧歌調查挖掘所得的曲牌主要有二類:嗩吶曲牌,主要包括得勝令、打竈、小浪音、小白馬、鬥鵪鶉、八板、煽簸箕等。
唱腔曲牌,主要包括扣腔、鋸缸、打竈、疊斷橋、男西腔、女曲腔等。小戲劇本,包括大離別、小離別、想娘、五更等72出(本),現僅查到35出(本)。
根據上述曲牌和劇本對照元雜劇分析,膠州秧歌劇的嗩吶曲牌“得勝令”、“鬥鵪鶉”在元雜劇《倩女離魂》、《趙氏孤兒》、《竇娥冤》等劇本中均有使用,特別是王實甫的《西廂記》,“鬥鵪鶉”曲牌反復使用了七次,“得勝令”使用了五次,可是在明朝湯顯祖的《牡丹亭》和清初洪升寫的《長生殿》兩個劇本中均沒有用過上述兩曲牌。從這兩部經典性劇本中沒有使用這兩個曲牌,說明其在明代與清初已經被淡化。明末清初孔尚任所寫的《桃花扇》中雖然上述兩曲牌各用了壹次。但孔尚任是山東曲阜人,他之所以繼續使用元雜劇的上述兩曲牌,很可能與其對北方元雜劇曲牌的熟悉有關,受家鄉傳統文化的遺傳特征影響而形成的。由此也可以看出,膠州秧歌劇與元雜劇之間所存在的關系不是間接的,而是壹個時代的文化現象的統壹產物。這壹文化現象應該從中國文學發展史的高度來認識。
中國文學史上,有唐詩、宋詞、元雜劇、明清小說的說法。可見,元雜劇的地位是很高的。膠州秧歌劇具備這壹特點,所以對於它的研究也是具有歷史意義的。“元雜劇有著特殊的形式。在這以前,傳統的文學體裁是抒情的詩歌散文,而從此以後,文學作品的體裁出現了新的有情節、有人物、以敘事為主的戲劇和小說,因而詩歌和散文喪失了霸占文壇的局面。”(溫真《簡說元雜劇》),膠州秧歌劇就是這壹新體裁的主要組成部分。試證如下:
壹、元雜劇的著名作者王實甫是元大都(今北京)人,他的創作活動主要在元成宗大德年間(1298~1307年),他的《西廂記》反復使用和膠州秧歌劇壹樣的曲牌,給我們傳遞的信息表明了膠州秧歌劇與《西廂記》是在同壹個時期並存的藝術表演形式(那時膠州秧歌已經處在成熟期)。
二、王國維在《宋元戲曲考》中把我國戲曲的形成發展過程大體劃分為以下四個階段:“第壹,從上古到五代,是我國戲曲的萌芽時期。第二,宋金二代,為我國戲劇的形成時期。第三,元代雜劇的形成,標誌著我國戲劇的正式成熟。第四,元明南戲較之元雜劇變化更多,中國戲曲有了新的發展。”
在王國維上述第二階段中有這樣的論述:宋金兩代的雜劇院本,還“非盡純正之劇,而兼有競技遊戲在其中……其結構與後世戲劇迥異。”第四階段論述:“至唐分為歌舞及滑稽戲二種,宋時滑稽戲尤盛,又漸藉歌舞以緣故事,於是向之歌舞戲,又不以歌舞為主,而以故事為主。”根據王國維的論證,膠州大秧歌劇的表演形式無壹不與其論述相符合。特別是膠州秧歌劇中“鼓子、棒槌”,“競技遊戲”是秧歌劇最具特色的表演形式。而“上跤”、“滾繡球”用高難度武術動作形式表演打各式“棒槌”,女性表演的“扭斷腰”、“三道彎”等非常富有代表性。“不以歌舞為主,而以故事為主”,秧歌劇的演出是以本戲為主,秧歌劇的演出有自己的“演奏曲牌”、“唱腔曲牌”,又有自己的“劇目”,更具有自己獨特的表演形式。不同的歷史時期,戲劇藝術的發展應該具有不同的時代特征。膠州秧歌劇的這壹藝術形式,其劇目、服飾、道具、色調、人物的動態、神韻等,都體現出宋元時期的審美習慣、審美心理、社會習俗以及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