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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的壹切=詩詞+生平+軼事+以前的言語

蘇軾生平年表

北宋仁宗天聖元年——嘉佑八年(1023~1064)

1036年 景佑三年十二月十九蘇軾降生

1054年 娶王弗

1057年 中進士,母喪,服孝(1057.4~1059.6)

1061年 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入第三等。

1059年 舉家前往京都

1061年 任鳳翔府判官

英宗治平元年——四年(1064~1068)

1064年 任職史館

1065年 妻喪

1066年 父喪;服孝(1066.4~1068.7)

神宗熙寧元年——元豐八年(1068~1086)

1068年 娶王閏之(王弗之堂妹)

1069年 返京;任職史館

1071年 任告監管;任杭州通判

1074年 任密州太守

1076年 任徐州太守

1079年 任湖州太守;入獄

1080年 謫居黃州,任黃州團練副使

1084年 往常州

1085年 往登州;任登州太守;往京都;任中書舍人

哲宗(1086~1100)元佑年間太後執政(1085~1093)

1086年 以翰林學士知制誥

1089年 任杭州太守兼浙西軍區司令

1091年 任吏部尚書;往京都;任潁州太守

1092年 任揚州太守;兵部尚書;禮部尚書

1093年 妻喪;太後逝世;調定州太守;河北軍區司令

1094年 往惠州貶所;謫居惠州

1097年 往海南;謫居海南儋州

徽宗(1101~1126)太後執政(1100)

1101 年,北返;往常州;建中靖國元年七月二十八日逝世,享年66歲

1127 年,北宋滅亡

蘇軾,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人稱其為“蘇東坡”。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詩人,豪放派詞人代表。漢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時為眉山城)人,祖籍欒城。史書記載蘇軾身長八尺三寸有余(186cm)蘇軾為人豁達心胸寬廣,宋高宗乾通六年,贈太師。蘇軾是蘇洵的長子,嘉佑二年(1057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年),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年),罹“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後臨朝,被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二品),知禮部貢舉。元佑四年(1089年)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佑八年(1093年)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昌化軍(今海南儋州市)。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今屬江蘇),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六歲。他與他的父親蘇洵(1009年—1066年)、弟弟蘇轍(1039年—1112年) 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三蘇”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時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稱,即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王安石、曾鞏。(分為唐二家和宋六家)。作為傑出的詞人,開辟了豪放詞風,同傑出詞人辛棄疾並稱為“蘇辛”。在詩歌上,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蘇軾的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與《前後赤壁賦》等。在政治上屬以司馬光為領袖的舊黨。在書法方面成就極大,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在詩中難免有些政治思想。

他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裏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

嘉佑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壹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壹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陰差陽錯地高中進士第二名。

嘉佑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壹”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裏。熙寧二年(1069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隱藏著危機,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雕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很不同意參知政事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壹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壹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壹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壹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並無實權,而此時蘇軾經此壹役已變得心灰意懶,於公余便帶領家人開墾城東的壹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

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準。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哲宗即位,高太後聽政,新黨勢力倒臺,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

俗話說:“京官不好當。”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壹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壹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壹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佑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外放潁州。 元佑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再次被貶至惠陽(今廣東惠州市)。而後,蘇軾又被再貶至更遠的儋州(今海南)。據說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壹等的處罰。後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謚號文忠。享年六十五歲(因為其為12月19所生,所以年齡比實際大兩歲。

蘇軾的文學觀點和歐陽修壹脈相承,但更強調文學的獨創性、表現力和藝術價值。他的文學思想強調“有為而作”,崇尚自然,擺脫束縛,“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他認為作文應達到“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態橫生”(《答謝民師書》)的藝術境界。蘇軾散文著述宏富,與韓愈、柳宗元和歐陽修三家並稱。文章風格平易流暢,豪放自如。釋德洪《跋東坡(左忄(xīn)右允)池錄》說:“其文渙然如水之質,漫衍浩蕩,則其波亦自然成文。”蘇軾與歐陽修並稱“歐蘇”,是“唐宋八大家”之壹。蘇軾是繼歐陽修之後主持北宋文壇的領袖人物,在當時的作家中間享有巨大的聲譽,壹時與之交遊或接受他的指導者甚多,北宋文學家黃庭堅、秦觀、晁補之和張耒都曾得到他的培養、獎掖和薦拔。故稱蘇門四學士。

蘇詩現存約四千首,其詩內容廣闊,風格多樣,而以豪放為主,筆力縱橫,窮極變幻,具有浪漫主義色彩,為宋詩發展開辟了新的道路。燮星期《原詩》說:“蘇軾之詩,其境界皆開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萬物,嬉笑怒罵,無不鼓舞於筆端。”趙翼《甌北詩話》說:“以文為詩,自昌黎始,至東坡益大放厥詞,別開生面,成壹代之大觀。……尤其不可及者,天生健筆壹枝,爽如哀梨,快為並剪,有必達之隱,無難顯之情,此所以繼李、杜後為壹大家也,而其不如李、杜處亦在此。”其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在藝術表現方面獨具風格。少數詩篇也 能反映民間疾苦,指責統治者的奢侈驕縱。詞開豪放壹派,對後代很有影響。《念奴嬌·赤壁懷古》、《水調歌頭·丙辰中秋》傳誦甚廣。詩文有《東坡七集》等。

蘇軾的詞現存三百四十多首,沖破了專寫男女戀情和離愁別緒的狹窄題材,具有廣闊的社會內容。蘇軾在我國詞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他將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精神,擴大到詞的領域,掃除了晚唐五代以來的傳統詞風,開創了與婉約派並立的豪放詞派,擴大了詞的題材,豐富了詞的意境,沖破了詩莊詞媚的界限,對詞的革新和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名作有《念奴嬌》、《水調歌頭》等,開豪放詞派的先河,與辛棄疾並稱“蘇辛”。劉辰翁在《辛稼軒詞序》說:“詞至東坡,傾蕩磊落,如詩,如文,如天地奇觀。”

蘇軾還擅長行、楷書,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他曾遍學晉、唐、五代名家,得力於王僧虔、李邕、徐浩、顏真卿、楊凝式,而自成壹家 ,自創新意。 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 自雲:“我書造意本無法”;又雲:“自出新意,不踐古人。” 黃庭堅說他:“早年用筆精到,不及老大漸近自然”;又雲:“到黃州後掣筆極有力。”晚年又挾有海外風濤之勢,加之學問、胸襟、識見處處過人,而壹生又屢經坎坷,其書法風格豐腴跌宕,天真浩瀚,觀其書法即可想象其為人。人書並尊,在當時其弟兄子侄子由、邁、過,友人王定國、趙令畤均向他學習;其後歷史名人如李綱、韓世忠、陸遊,以及的吳寬,清代的張之洞,亦均向他學習,可見影響之大。黃庭堅在《山谷集》裏說:“本朝善書者,自當推(蘇)為第壹。”

蘇軾在繪畫方面畫墨竹,師文同(即文與可),比文更加簡勁,且具掀舞之勢。米芾說他“作墨竹,從地壹直起至頂。余問:何不逐節分?曰:竹生時,何嘗逐節生?”亦善作枯木怪石。 米芾又雲:“作枯木枝幹,虬曲無端;石皴硬,亦怪怪奇奇無端,如其胸中盤郁也。”均可見其作畫很有奇想遠寄。其論書畫均有卓見,論畫影響更為深遠。如重視神似,認為“論 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主張畫外有情,畫要有寄托,反對形似,反對程式束縛,提倡“詩畫本壹律,天工與清新”,並明確提出“士人畫”的概念等,高度評價“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的藝術 造詣。為其後“文人畫”的發展尊定了理論基礎。存世書跡有《黃州寒食詩》、《赤壁賦》、《答謝民師論文》與《祭黃幾道文》、《前赤壁賦》等。存世畫跡有《古木怪石圖卷》、《竹石圖》;又近年發現的《瀟湘竹石圖卷》也是他的作品。

蘇軾在詩、文、詞、書、畫等方面,在才俊輩出的宋代均取得了登峰造極的成就。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文學和藝術天才。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1068~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後,又在元豐年間(1078~1085)從事改制。就在變法到改制的轉折關頭,發生了蘇軾烏臺詩案。這案件先由監察禦史李定告發,後在禦史臺獄受審。禦史臺自漢代以來即別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臺,壹關就是4個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寫的詩的由來和詞句中典故的出處。

由於宋朝有不殺士大夫的慣例,所以蘇軾免於壹死,但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元豐二年 (1079年),蘇軾移任湖州 (浙江省吳興縣),七月遭禦史臺所派遣的皇甫遵等人逮捕入獄,他們指證蘇軾在詩文中歪曲事實,誹謗朝廷。禦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舉出蘇軾的《杭州紀事詩》做為證據,說他“玩弄朝廷,譏嘲國家大事”,更從他的其它詩文中挖出壹句二句,斷章取義的給予定罪,如:“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本來蘇軾是說自己沒有把法律壹類的書讀通,所以無法幫助皇帝成為像堯、舜那樣的聖人,他們卻指他是諷刺皇帝沒能以法律教導、監督官吏;又如“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說他是指責興修水利的這個措施不對。其實蘇軾自己在杭州也興修水利工程,怎會認為那是錯的呢?又如“豈是聞韶忘解味,邇來三月食無鹽”說他是諷刺禁止人民賣鹽。總結壹句話,是認定他膽敢譏諷皇上和宰相,罪大惡極,應該處死刑。

蘇軾在禦史臺內遭到嚴刑拷問,他自認難逃死罪。最後終能幸免壹死。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蒙神宗的恩賜被判流放黃州(湖北省黃岡縣),蘇軾被拘禁近百日,後獲釋離開禦史臺之獄。後人把這樁案件的告訴狀和供述書編纂為壹部《烏臺詩案》。“烏臺”即禦史臺。《漢書·朱博傳》:“是時,兀禦史府吏舍百余區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棲宿其上,晨去暮來,號曰朝夕烏。”後世便以禦史府為烏府,禦史臺為烏臺。由於這案的發起者都是禦史臺的言官,他們包括禦史中丞李定,監察禦史裏行(禦史臺的見習史官)舒亶、何正臣等,因此稱為“烏臺詩案”。

蘇軾致禍的原由,除上述的“莫須有罪名”外,據說是因為得罪了當時的宰相王安石。當時人的筆記裏曾記載其事。王安石作宰相,東坡屬於門下。因“字說”得罪安石,由翰林學士貶為湖州刺史。三年任滿,回京朝見。往謁安石,適逢外出未歸。東坡坐在書房,見端硯下壓壹詩箋,中有兩句:“西風昨夜過園林,吹落黃花滿地金。”東坡見詩大笑,自思:黃花是指菊花,因晉陶淵明愛菊,頗為文人所重。開於深秋,其性頗強,敢與秋霜相抗,最能耐久,雖老而枯幹,終不落瓣。王安石的詩“吹落黃花滿地金”簡直是胡說八道。壹時詩興大發,續寫兩句:“秋花不比春花落,說與詩人仔細吟。”因久候安石不歸,就回到寓所。晚間王安石回來,看見續詩,聽家人說蘇東坡寫的。安石大怒,把東坡貶為黃州團練副使,東坡只得忍氣吞聲地去赴任。東坡任團練副使,頗為清閑,與名士陳季常為友,終日遊山玩水,飲酒賦詩。秋天到了,黃菊盛開。壹天季常來訪,東坡約季常同往花園賞菊,見黃花紛紛落地,真似鋪金壹樣,大驚失色。季常問明原故,笑道:“花木各地不同,黃州的菊花是經秋風而落瓣的,”東坡方知安石為了東坡續詩笑他,特意把他貶到黃州叫他看看“吹落黃花滿地金”。

1079年7月,蘇軾在湖州任上,因烏臺詩案獲罪入獄,次年元月,被流放至黃州。詩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來,蘇軾歷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績卓著。其詩詞作品在整體風格上是大漠長天揮灑自如,內容上則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詩案之後,雖然有壹段時間官至翰林學士,但其作品中卻少有致君堯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卻越來越轉向大自然、轉向人生體悟。至於晚年謫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曠達的心境就更加顯露出來,壹承黃州時期作品的風格,收斂平生心,我運物自閑,以達豁然恬淡之境。

以烏臺詩案為界,蘇軾的詩詞作品在創作上有繼承也有明顯的差異。在貫穿始終的“歸去”情結背後,我們看到詩人的筆觸由少年般的無端喟嘆,漸漸轉向中年的無奈和老年的曠達——漸老漸熟,乃造平淡。

首先,在題材上,前期的作品主要反映了蘇軾的“具體的政治憂患”,而後其作品則將側重點放在了“寬廣的人生憂患”,嫉惡如仇,遇有邪惡,則“如蠅在臺,吐之乃已”。其行雲流水之作引發了烏臺詩案。黃州貶謫生活,使他“諷刺的苛酷,筆鋒的尖銳,以及緊張與憤怒,全已消失,代之而出現的,則是壹種光輝溫暖、親切寬和的識諧.醇甜而成熟,透徹而深入。”

其次,在文化上,前期尚儒而後期尚道尚佛。

前期,他有儒家所提倡的社會責任,他深切關註百姓疾苦; 後期,尤其是兩次遭貶之後,他則更加崇尚道家文化並回歸到佛教中來,企圖在宗教上得到解脫。他深受佛家的“平常心是道”的啟發,在黃州惠州儋州等地過上了真正的農人的生活,並樂在其中。

第三,在風格上,前期的作品大氣磅礴、豪放奔騰如洪水破堤壹瀉千裏;而後期的作品則空靈雋永、樸質清淡如深柳白梨花香遠溢清。

就詞作而言,縱觀蘇軾的三百余首詞作,真正屬於豪放風格的作品卻為數不多,據朱靖華先生的統計類似的作品占蘇軾全部詞作的十分之壹左右,大多集中在密州徐州,是那個時期創作的主流。這些作品雖然在數量上並不占優勢,卻著實反映了那段時期蘇軾積極仕進的心態。而後期的壹些作品就既有地方人情的風貌,也有娛賓遣興,秀麗嫵媚的姿采。諸如詠物言情、記遊寫景、懷古感舊、酬贈留別,田園風光、談禪說理,幾乎無所不包,絢爛多姿。而這壹部分占了蘇軾全詞的十之八九左右,其間大有莊子化蝶、無我皆忘之味。至此,他把所有的對現實的對政治的不滿、歇斯底裏的狂吼、針尖麥芒的批判全部驅逐了。其題材漸廣,其風格漸趨平淡致遠。

蘇軾的三個妻子

蘇軾的結發之妻叫王弗,四川眉州青神人,年輕貌美,知書達禮,16歲嫁給蘇軾。她堪稱蘇軾的得力助手,有“幕後聽言”的故事。蘇軾為人曠達,待人接物相對疏忽,於是王弗便在屏風後靜聽,並將自己的建議告知於蘇軾。王弗與蘇軾生活了十壹年後病逝。蘇軾依父親蘇洵言“於汝母墳塋旁葬之”,並在埋葬王弗的山頭親手種植了三萬株松樹以寄哀思。又過了十年,蘇軾為王弗寫下了被譽為悼亡詞千古第壹的《江城子·記夢》: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裏孤墳,無處話淒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 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腸斷處,明月夜,短松岡。

蘇軾的第二任妻子叫王閏之,是王弗的堂妹,在王弗逝世後第三年嫁給了蘇軾。她比蘇軾小十壹歲,自小對蘇軾崇拜有加,生性溫柔,處處依著蘇軾。王閏之伴隨蘇軾走過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25年,歷經烏臺詩案,黃州貶謫,在蘇軾的官海沈浮中,與之同甘***苦。二十五年之後,王閏之也先於蘇軾逝世。蘇軾痛斷肝腸,寫祭文道:“我曰歸哉,行返丘園。曾不少許,棄我而先。孰迎我門,孰饋我田?已矣奈何!淚盡目乾。旅殯國門,我少實恩。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嗚呼哀哉!”在妻子死後百日,請他的朋友、大畫家李龍眠畫了十張羅漢像,在請和尚給她誦經超度往來生樂土時,將此十張足以傳世的佛像朝雲墓獻給了妻子的亡魂。蘇軾死後,蘇轍將其與王閏之合葬,實現了祭文中“惟有同穴”的願望。

蘇軾的侍妾王朝雲,比蘇軾小二十六歲。在蘇軾最困頓的時候,王朝雲壹直陪伴其左右。王朝雲是蘇軾的紅顏知己,蘇軾寫給王朝雲的詩歌最多,稱其為“天女維摩”。但不幸的是,朝雲也先於蘇軾在惠州病逝。朝雲逝後,蘇軾壹直鰥居,再未婚娶。遵照朝雲的遺願,蘇軾將其葬於惠州西湖孤山南麓棲禪寺大聖塔下的松林之中,並在墓邊築六如亭以紀念,撰寫的楹聯是“不合時宜,惟有朝雲能識我;獨彈古調,每逢暮雨倍思卿”。此楹聯有個著名的典故:“東坡壹日退朝,食罷。捫腹徐行,顧謂侍兒曰:‘汝輩且道是中有何物?’壹婢遽曰:‘都是文章’,坡不以為然。又壹人曰:‘滿腹都是見識’。坡亦未以為當。至朝雲,乃曰:“學士壹肚皮不入時宜。’坡捧腹大笑。”朝雲墓位於廣東省惠州市惠州西湖景區孤山之上,蘇東坡紀念館旁,為蘇東坡妾王朝雲之墓。惠州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蘇軾的四個兒子 王弗為蘇軾生了長子蘇邁,王閏之為蘇軾生了次子蘇迨與三子蘇過。這三個兒子都由王閏之壹手撫養成人。公元1083年秋,朝雲生下了第四子蘇遁,可惜不久就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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