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體詩押韻較寬。可轉韻,或鄰韻通押;可押平聲韻,也可押仄聲韻。
仄聲韻中,要區別上、去、入聲,不同聲調壹般不相押,只有上聲韻和去聲韻偶然可以相押。
古體詩除了押韻之外不受任何格律的束縛,這是壹種半自由體的詩。
押韻:即是在句尾使用同壹個韻的字,並通過周期性循環,達到壹種品讀舒暢、踏實和圓滿的藝術效果。它是句子節奏和音韻的回歸。?
押韻要求:?1、押韻位置:
在每個偶數句的句末。即“韻腳”(序三已述)。
2、首句問題:
在前面“押韻模式”裏已經提及,首句仄收不入韻,平收須入韻。 通常五言者首句不入韻為多,七言者首句不入韻為少。
首句入韻與不入韻常與首聯是否對仗有關,首聯對仗,則首句仄收,不入韻;首聯不對仗,則首句平收入韻。若首聯既不對仗首句亦不入韻,這樣不是不可,只是效果不好,顯得低能,尤其是七絕。
3、押平聲韻:
格律詩壹般只用平聲韻。有極少仄韻的,那屬於不規範類。
4、壹韻到底:
格律詩不允許中途換韻,韻腳只能是同組韻部的字,除了首句押韻可借鄰韻外,其它韻腳不可用鄰韻的字,否則,就是“出韻”,出韻的詩不能算作標準的格律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