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為江西省地級市,素有“山明水秀,土沃泉甘,其氣如春,四時鹹宜”之稱,故名宜春。
自漢代開始建制,迄今有2200多年的歷史。
宜春位於江西省西北部,地處東經113°54′—116°27′,北緯27°33′—29°06′之間。
東境與南昌市接界,東南與撫州市為鄰,南陲與吉安市及新余市毗連,西南與萍鄉市接壤,西北與湖南省長沙市及嶽陽市交界,北與九江市相鄰。
境內東西長約222.75千米,南北寬約174千米。
全市面積18680.42平方千米,占全省總面積11.20%。
宜春文化積澱厚重,歷來為“江南佳麗之地,文物昌盛之邦”。
唐代大文豪王勃《滕王閣序》中的“物華天寶”、“人傑地靈”,其人、其事、其物均出自宜春。
韓愈在宜春擔任刺史時,曾在唐詩《秋字》中寫下“莫以宜春遠,江山多勝遊”的詩句贊美宜春;宋代理學家朱熹發出了“我行宜春野,四顧多奇山”的感嘆。
宜春市舉辦2004年中華人民***和國第五屆農民運動會、2009央視中秋晚會以及每年壹度月亮文化節,享有“月亮之都”、“亞洲鋰都”的美譽,被授予中國宜居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全國綠化模範城市、中國十大休閑城市、國家森林城市、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稱號。
1下轄樟樹、豐城、高安、上高、萬載、宜豐、銅鼓、奉新、靖安、袁州,總面積1.87萬平方公裏,總人口550萬,境內以丘陵、山地為主,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