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斯特有很長的詩歌創作生命,從本世紀初壹直延續到遠超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60年代,而且,擁有歷久不衰的廣大讀者群,因而是美國跨越現、當代兩個時期的重要大詩人。弗洛斯特以現實主義者自居,但是他說,“現實主義者有兩種:壹種,把帶有大量泥垢的馬鈴薯出示人前,以表明那是真實時馬鈴薯;而另壹種,喜愛刷洗幹凈的馬鈴薯。”他說,“我傾向於做那第二壹種。在我看來,藝術的功用在於凈化生活。”他相信詩歌的積極社會效果。所以,他雖以田園詩人著稱,卻和傳統意義上遁世的田園詩人不同,也和他同時代某些逃避現實、沈溺於尋求自我的現代派詩人不同,他是人世的。他相信個人不能脫離社會,他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的種種弊端持批評態度,不過他對那壹類惱人的社會問題的反應,往往是哀而不傷、怨而不怒,如果偶爾有點“爭吵”味道也只是,如他自己所說,“情人間的爭吵”。他相信人類性靈中具有某種足以自救和對抗混亂的支撐物,那就是愛。在創作方法方面,他給自己擬定了壹個稱謂,叫作“舉隅派”。所謂舉隅,也就是以局部表現整體,以個別反映壹般,以小見大,以近寓遠。在1946年他的壹個詩集的自序中寫道:“詩簡直是由比喻構成的”,“每壹首詩實質上都是壹個新的比喻,否則就不成其為詩”;又說,“壹首寫得合格的詩不能不是壹個或大或小的象征”。這篇序言的標題就叫《永恒的象征》,但是他拒絕“象征派”的概念。在另壹個場合,他表示,他寧願稱自己為“寓憊派”,他推崇含而不露。他主張,“詩,始於樂趣,終於智慧”,也就是說,詩,應該給人以美的享受和思想上的啟迪。
在形式上,有繼承、有發展,對於傳統來說,是個推陳出新的大手筆。他不贊成自由詩,認為“自由詩是打網球而不用球網”,盡管他後來也偶爾打打這樣的網球。例如早期的《火與冰》已經很象是自由詩,然而他始終重視“句子的音響”,他的詩行節奏,常用“松散的抑揚格”,有些韻式,經過精心的設計,例如《雪夜林邊暫駐》。他的語言,不尚誇張,不事雕琢,力求從“今日聽到的”民間活的口語,方言汲取淳樸、清新,富幹生命力的營養。他在語言上的主張會使人想起華滋華斯,他認為,“普通人的口語,經常湧現出富有詩意的詞匯,日常的談話聲調是詩歌聲調的源泉。”《牧場》可認為是最好的例證。弗洛斯特不僅善於抒情,也善於敘事。他的敘事詩多采取獨白或對話的形式,直接使用經過提煉的口語、方言,有節奏、無韻,富於戲劇性,常常象是壹出出的獨幕劇。《雇工之死》是弗洛斯特敘事詩的傑出代表作,曾被當作獨幕劇搬上舞臺演出而獲得很大成功。這首詩描繪了三個人物,被刻畫得最充分的是那個沒有出場的、勞碌壹生、已經精疲力竭以至終於死去的雇工。他貧窮而自尊,寧願出賣勞動力以維持殘生,也不卑躬屈節去乞求身為銀行董事的闊兄弟的憐憫,勞動時全力以赴,對別人十分關心,誠實,然而愚昧。老了,象被擠幹了的檸檬,走投無路,無家可歸,甚至可能死無葬所。由於心靈高尚而優美動人的,是那位女主人瑪麗,溫柔、善良、對同類滿懷柔情,代表了弗洛斯特所標榜的愛。而沃淪,作為雇主,盡管按我們的劃分階級標準看,只是個雇傭少量季節工而並不富裕的上中農,卻仍然具有壹個雇主的精神特征。當他想到那位雇工時首先想到的是對自己有用無用。象《愛與問題》壹樣,弗洛斯特常用社會最小的細胞——家庭象征全社會,在《雇工之死》這首近200行的敘事詩裏,他寫的是美國農業地區壹件細小的生活插曲,卻反映了整個國家的壹些重大問題,貧困勞動者的窘境,金錢支配下的人際關系,等等。弗洛斯特的詩,無論是抒情詩或是敘事詩,都仿佛是壹幅幅素凈的水墨畫:質樸無華,淡而有味。
業精於勤荒於嬉,行成於思毀於隨。
time is money!
我思,故我在!
不要埋頭拉車,要擡頭看路。
雄心架起通天路,勇氣敲開智慧門,雄心/勇氣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