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詩可以怨”是說詩可以“怨刺上政”(《論語集解》引孔安國語), 實際上就是說詩歌可以對現實中的不良政治和社會現象進行諷刺和批判。 《詩經》 中許多民歌和壹些文人作品就是對當時的社會現實進行諷刺和批判揭露, 如著名 的民歌《魏風》中的《碩鼠》、《伐檀》等,以及《小雅》中的《正月》,《十 月之交》,《大雅》中的《桑柔》、《民勞》等,或揭露,或批評,或諷刺,或 諷諭,都可以說是“怨刺上政”的作品。
(三) “詩可以怨”對我國後世的文學創作,特別是詩歌創作產生了巨大的 影響, 成為我國古典詩歌的批判現實的優良傳統。後世的許多人的作品都有批評 現實社會不良傾向的內容, 而屈原、 杜甫、 白居易等人更是在主觀或客觀上把 “詩 可以怨”作為自己創作的主要內容或主要追求目標。即使到了現代,許多進步詩 人,如郭沫若、聞壹多、艾青等的許多批判黑暗社會的黑暗政治的詩歌作品可以 說或多或少地、自覺或不自覺地受到了“詩可以怨”的影響。而在文學批評史上 “詩可以怨” 也成為批評詩歌作品的壹個重要標準,成為文學理論批評的壹個重 要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