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六朝以來出現的脫離現實、綺靡頹廢的文風,加以批判和否定,態度明確,褒貶基本得當,為他提倡的新樂府運動揭示有力的理論根據。由於他用詩歌作武器,揭露社會矛盾,反映現實生活,具有進步意義。
《與元九書》唐代文學家白居易創作的壹篇散文。這篇散文第壹段是開場白,簡要地交代寫作目的和背景。第二段和第三段,從詩歌的發生學談起,對什麽是詩歌的本質提出自己的見解。第四段至第七段列舉文學史上的作家和作品,用十分簡潔的語句,敘述歷代詩歌發展變化的概況,闡明《詩經》以來反映現實的優良傳統。
擴展資料寫作背景:
這封書信寫於元和十年(815年),當時四十四歲的白居易正在江州司馬任上。從二十九歲進士及第後,經過十多年的宦海風波,被貶到江州當壹名有職無權的司馬。
經歷了他人生中最沈重的打擊,內心充滿憤慨和憂傷,思想上也不免矛盾和仿徨,這時收到時任通州司馬的好友元稹寄來的《敘詩寄樂天書》,乃思前想後,有感而發,在寒冬臘月的偏僻小城裏,寫下這封內容豐富、感情真摯的長信。
白居易以儒家的“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的說教為準則,說明他寫“諷諭詩”是表達“兼濟之誌”,其目的還是“惟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他寫“閑適詩”是表現“獨善之義”,特別是貶謫江州之後。
他在政治思想上由積極轉入消極,寫了大量的“閑適詩”。所謂“誌在兼濟,行在獨善”的人生觀,正是反映他思想上的矛盾,也正是這種思想矛盾,使他的晚年創作走上消極頹放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