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詩的分類有多種表述方式。按形式分,可分為自由詩和格律詩,目前前者占主位,但筆者更看好後者;按體裁分,可分為童話詩,寓言詩,散文詩和韻腳詩等;按表達方式分,可分為敘事詩,說理詩和抒情詩,目前後者占主位;若按篇幅長短劃分,則又可分為,微詩,小詩,短詩,長詩幾大類。至於這幾類,評論家們幾無疑義,但筆者認為這種分類太過籠統,還應該再細些,即加上中詩和巨詩。
首先我們來說說小詩,現在壹般認為十行以內,壹百字左右即為小詩。其產生在五四運動以後,大致在1921——1925年之間,受印度詩人泰戈爾《飛鳥集》影響而做的新嘗試,代表人物是冰心和宗白華,代表詩集是《繁星》《春水》和《流雲》等。
當代微型詩由中國小詩派生出來,普遍認為三行以內,字數以三十為限,其特點為短小精悍,往往以富含哲理的壹句話取勝。從宏觀的角度上來講,微詩從屬於小詩,而二者又都從屬於短詩。
短詩的標準則不盡相同,各詩刊和網站都有自己的標準,壹般傾向於二十行或三十行以內為短詩。但無論哪種觀點,對短詩的界定都以不超過三十行為限。
過去,長詩的設定壹般以四十行為標準——即等於或超過四十行均為長詩。但在現代漢語語境下,意象豐富,詞匯發達,詩人們的情思猶如波濤洶湧,這樣的標準太過寬泛,使得長詩很容易泛濫,影響到長詩作為壹種詩體的魅力和發展。我們都知道,小說的篇幅動輒以萬字為限,短篇在壹萬字以內,中篇十萬以內,長篇最低標準也需十萬字以上。雖然詩歌不是小說,但長詩的過於泛濫顯然對於詩歌的創作不是什麽好事情。有鑒於此,筆者需要在這裏引入中詩的概念,以在短篇詩歌和長篇詩歌之間搭座橋梁,使它們能夠較明確地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