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的格式寫法:
壹、律詩
律詩的韻、平仄、對仗。都有許多講究。由於格律很嚴,所以稱為律詩。律詩有以下四個特點:
1、每首限定八句,五律***四十字,七律***五十六字;
2、押平聲韻;
3、每句的平仄都有規定;
4、每篇必須有對仗,對仗的位置也有規定。
二、絕句
絕句可分為“古絕”和“律絕”,古絕可以用仄韻。即使是押平聲韻的,也不受近體詩平仄規則的束縛。這可以歸入古體詩壹類。律絕不但押平聲韻,而且依照近體詩的平仄規則。在形式上它們就等於半首律詩。
寫詩歌的方法:
1、明確立意。無論是寫古詩還是現代式,立意都是開始寫壹首詩前就需想好的。也就是說在寫詩前,要明確自己要表達的意思。然後才能展開來寫。
2、講究平仄。在古詩中,這壹點體現得尤為明顯。平聲對仄聲是古詩裏壹個普遍的規則,除了個別立意獨特的外。而現代詩則比較自由,壹般不會要求平仄。
3、要有韻腳。壹首詩可以只有壹個韻腳,也可以有多個,這樣讀起來也會給人朗朗上口的感覺。這壹點,無論是古詩,還是現代詩,都是需要的。當然,也不能可以去追求押韻,導致詩歌拗口。
4、虛實相對。太寫實的詩歌會缺乏意境。因此,壹般都會采取虛實結合的寫法。這樣詩歌才會給人如夢如幻的奇妙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