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按內容分為《風》、《雅》、《頌》三類。
《風》包括了十五個地方的民歌,包括今陜西、山西、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間樂歌。多半經過潤色後的民間歌謠叫“十五國風”,有160篇,是《詩經》中的核心內容。
《雅》有大雅小雅,是周王朝國都附近的樂歌,***105篇。《大雅》有31篇,主要歌頌周王室祖先乃至武王、宣王等之功績,有些詩篇也反映了厲王、幽王的暴虐昏亂及其統治危機。《小雅》***有74篇,創作於西周初年至末年,以西周末年厲、宣、幽王時期為多。
《頌》***有40篇,為宗廟祭祀之詩歌。對於《頌》的釋義,最早見於《詩·大序》:“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孔穎達《毛詩正義》說:“頌者”之下省略了“容也”二字。頌的名篇主要有《清廟》、《維天之命》、《噫嘻》等。
詩經的地位
《詩經》它為詩歌語言和形式奠定了基礎,也為詩歌創作和批評藝術確立了原則,更奠定了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中國詩歌藝術創作。其中有少數敘事的史詩,但主要是抒情言誌之作。從《詩經》開始,就顯示出我國抒情詩特別發達的民族文學特色。
《詩經》表現出的關註現實的熱情、強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識、真誠積極的人生態度,被後人概括為“風雅”精神,直接影響了後世詩人的創作。而漢樂府詩緣事而發的特點,建安詩人的慷慨之音,也都是這種精神的直接繼承。後世詩人也往往倡導“風雅”精神,來進行文學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