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詩經》中詩的分類,有“四始六義”之說。“四始”指《風》、《大雅》、《小
雅》、《頌》的四篇列首位的詩。“六義”則指“風、雅、頌,賦、比、興”。“風、雅、頌”是按音樂的不同對《詩經》的分類,“風”又叫“國風”,是各地的歌謠。“賦、比、興”是《詩經》的表現手法。《詩經》多以四言為主,兼有雜言。“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齊、魏、唐、秦、陳、檜、曹、豳等15國風,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歌,小部分是貴族加工的作品,***160篇。“雅”包括小雅和大雅,***105篇。“雅”基本上是貴族的作品,只有小雅的壹部分來自民間。“頌”包括周頌、魯頌和商頌,***40篇。頌是宮廷用於祭祀的歌詞。
折疊分類
詩經《詩經》中 《風》、《雅》、《頌》三部分的劃分,是依據音樂的不同,也是詩經作品分類的主要依據。
《風》 包括了十五個地方的民歌,包括今天山西、陜西、河南、河北、山東壹些地方(齊、韓、趙、魏、秦),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間樂歌,多半是經過潤色後的民間歌謠叫“十五國風”,有160篇, 是《詩經》中的核心內容。“風”的意思是土風、風謠。(十五國風:周南、召南、邶〔bèi〕、鄘〔yōng〕、衛、王、鄭、齊、魏、唐、秦、陳、鄶〔kuai〕、曹、豳〔bīn))
《雅》分為《小雅》(74篇)和《大雅》(31篇),是宮廷樂歌,***105篇。“雅”是正聲雅樂,即貴族享宴或諸侯朝會時的樂歌,大雅多為貴族所作,小雅為個人抒懷。固然多半是士大夫的作品,但小雅中也不少類似風謠的勞人思辭,如黃鳥、我行其野、谷風、何草不黃等。
《頌》是宗廟祭祀的樂歌和史詩,內容多是歌頌祖先的功業的。《毛詩序》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這是頌的含義和用途。王國維說:“頌之聲較風、雅為緩。”(《說周頌》)這是其音樂的特點。分“周頌”31篇、“魯頌”4篇、“商頌”5篇,***40篇。本是祭祀時頌神或頌祖先的樂歌,但魯頌四篇,全是頌美活著的魯僖公,商頌中也有阿諛時君的詩。
表現手法
賦、比、興,是詩經的表現手法,也就是現在所說的修辭。
“賦”按朱熹《詩集傳》中的說法,“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說,賦是直接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如“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釋,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明喻和暗喻均屬此類。《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於變化。如《氓》用桑樹從繁茂到雕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碩人》連續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膚,“瓠犀”喻美人之齒,等等,都是《詩經》中用“比”的佳例。詩經
“賦”和“比”都是壹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中比較獨特的手法。“興”字的本義是“起”,因此又多稱為“起興”,對於詩歌中渲染氣氛、創造意境起著重要的作用。《詩經》中的“興”,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於壹首詩或壹章詩的開頭。有時壹句詩中的句子看似比似興時,可用是否用於句首或段首來判斷是否是興。例衛風·氓中“桑之未落,其葉沃若”就是興。。大約最原始的“興”,只是壹種發端,同下文並無意義上的關系,表現出思緒無端地飄移聯想。就像秦風的《晨風》,開頭“鴥彼晨風,郁彼北林”,與下文“未見君子,憂心欽欽”雲雲,很難發現彼此間的意義聯系。雖然就這實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時代懸隔才不可理解,但這種情況壹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現代的歌謠中,仍可看到這樣的“興”。
進壹步,“興”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較有實在意義的用法。但正因為“興”原本是思緒無端地飄移和聯想而產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較實在的意義,也不是那麽固定僵板,而是虛靈微妙的。如《關雎》開頭的“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原是詩人借眼前景物以興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關雎和鳴,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間的和諧恩愛,只是它的喻意不那麽明白確定。又如《桃夭》壹詩,開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寫出了春天桃花開放時的美麗氛圍,可以說是寫實之筆,但也可以理解為對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說這是在烘托結婚時的熱烈氣氛。由於“興”是這樣壹種微妙的、可以自由運用的手法,後代喜歡詩歌的含蓄委婉韻致的詩人,對此也就特別有興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陳出新,不壹而足,構成中國古典詩歌的壹種特殊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