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太原人。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唐代三大詩人之壹。白居易與元稹***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並稱"劉白"。
唐代宗大歷七年(772年)正月,白居易出生於鄭州新鄭東郭宅(今新鄭市東郭寺村)。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
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歷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
武宗會昌六年(846年)八月十四日(9月8日),白居易去世於洛陽,享年75歲,贈尚書右仆射,謚號“文”,葬於洛陽香山。
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
擴展資料:
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影響極大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白居易不僅留下近三千首詩,還提出壹整套詩歌理論。他把詩比作果樹,提出“根情、苗言、華聲、實義”的觀點,他認為“情”是詩歌的根本條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而情感的產生又是有感於事而系於時政。
因此,詩歌創作不能離開現實,必須取材於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事件,反映壹個時代的社會政治狀況。他繼承了《詩經》以來的比興美刺傳統,重視詩歌的現實內容和社會作用。
強調詩歌揭露、批評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詩歌表現方法上提出壹系列原則。《與元九書》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現實主義創作原則。
他的這種詩歌理論對於促使詩人正視現實,關心民生疾苦,是有進步意義的。對大歷(766~779)以來逐漸偏重形式的詩風,亦有針砭作用。但過分強調詩歌創作服從於現實政治的需要,則勢必束縛詩歌的藝術創造和風格的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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