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存在是讓人知罪,並用來約束人的行為。但是律法並不能除掉罪。因著人的生命的破口,律法對罪的顯明倒成了人犯罪的引誘。因著人的自以為義,靠自己的好行為能夠稱義,律法便用來定自己的罪和定別人的罪,律法對人行為的約束,變成壹種捆綁和控告。惟有主耶穌能夠讓我從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並且赦免我們的罪。我們遵循律法不再靠外在的約束,也不是根據自己的道德和良心,而是靠神對我們心靈和生命的更新,自發地遵循神的旨意。
保羅描述了靈與肉的交戰。有時候,當我們雖然心裏清楚神的誡命,但卻也抵不住心中惡欲的攪動。在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學像保羅來到主的面前,我們靠自己不能勝過,但是我們靠著耶穌基督就能從中得勝。感謝主!
詩篇113篇
神是超乎萬民之上的神,他的榮耀高過諸天。就是這樣壹位尊貴的神,他低下眼目顧念我們。我們原本是陷在罪惡汙穢之中的人,但是神卻願意從灰塵裏擡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來讓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批戴主耶穌的義,同享主耶穌的榮耀。感謝主的垂顧與憐憫!
感動的經文: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先今就脫離了律法,及我們服侍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7:6)
誰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呢?他坐在至高之處,自己謙卑,觀看太難上低下的事。他從灰塵裏擡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就是與本國的王子同坐。(詩篇1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