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別人問他既然“不喜歡”,為什麽還作詩時,魯迅推說:“只因為那時詩壇寂寞,所以打打邊鼓,湊些熱鬧;待到稱為詩人的壹出現,就洗手不作了。”⑦
對照先生壹生的詩歌創作活動,上述言論明顯不符合事實。據最新版本的《魯迅全集》統計:先生最早的詩作《別諸弟三首》寫於1900年,時年19歲;最晚的壹首詩是作於1935年底的《亥年殘秋偶作》,距逝世僅幾個月。先生的詩歌作品以傳統體裁為主,雖然數量不多,但分布在整個30多年的文學創作生涯中,絕無半途“洗手”的現象。
由此可以肯定,在對待詩歌,尤其是傳統詩歌問題上,魯迅先生的確是“言行不壹”、“言不由衷”甚至“自相矛盾”的。
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傳統的解釋是:魯迅謙虛。
我認為,先生之所以如此這般,固然有自謙的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則是魯迅在熱愛傳統詩歌藝術的同時,也存有某種誤解和顧慮,而這些誤解與顧慮來自於中國現當代詩壇上的壹樁冤假錯案——20世紀初期引進“西洋血統”的“新詩”之後,對詩歌所謂“新、舊”的錯誤劃分、命名與評價。
出於種種原因,提倡“新詩”的人們簡單粗暴、毫無道理地給中國詩硬扣上“舊詩”、“余孽”、“謬種”、“束縛思想”、“枷鎖鐐銬”等帽子,從而將其打入被歧視、貶斥的“另冊”。
由於這壹錯誤是在“破舊立新”的旗幟下進行,因此就具有特別巨大的誤導作用。在詩壇上,像魯迅先生這樣被其蒙蔽左右的始終大有人在。壹方面,他們發自內心本能地酷愛中國傳統詩歌藝術,欲罷不能;另壹方面,他們又顧慮自己的行為有違“文化革命”、“新文學運動”的宗旨方向,不敢光明正大、理直氣壯……所以,就導致產生了“言行不壹”、“不承認主義”等等尷尬奇怪的現象。
其實,只要稍加分析就會發現,那些強加在傳統中國詩歌頭上的“罪狀”,都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關於“枷鎖鐐銬”,此說早已被實踐證明是荒謬無理的。作詩須遵守各項業內公認、固定、統壹的格律,才能作出好詩。必要的格律、規則,怎能汙蔑成“枷鎖鐐銬”呢?
關於詩歌的語言,傳統詩歌的語言是壹種獨特的、偏重形象思維的語言,它既不同於散文語言,也不同於口語——既沒有口語的諸多助、副詞,也不用書面語文的眾多連、介、代詞。尤其值得壹提的是,盡管傳統詩歌產生和定型在文言時代,但卻絕少使用文言虛詞。在語法方面,傳統詩歌與散文、口語也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它基本不遵守常規的語法程式,主要是各種實詞的排列組合。比如“風疾天高猿嘯哀”、“赤橙黃綠青藍紫”、“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等等。所以,把傳統中國詩的語言視為“文言”,與提倡詩歌“口語化”壹樣,都是不合適的。
至於強迫傳統詩“姓舊”,更是毫無任何道理。作為藝術形式,傳統的中國詩歌體裁和中國畫、中國書法、京劇……等壹樣,都是祖先智慧和勞動的結晶、民族文化的精華,也都是當之無愧的國粹。詩歌形式作為載體和工具,它們與作品思想內容的關系,不過是“瓶”與“酒”的關系。既然我們不把中國畫叫做“舊畫”,不把京劇叫做“舊劇”,又有什麽理由把中國詩叫做“舊詩”呢?況且,詩壇千百年來的實踐表明,新的詩歌體裁總是在不斷產生出現,而且與原有的體裁同時並存,如果以“新、舊”命名,詩壇豈不越來越混亂、糊塗?!比如唐代人曾把當時新產生的格律體稱為“今體”、“近體”,倘千余年後的今天,仍然沿襲照搬使用,豈不荒唐?所以,對詩歌體裁應以其特征命名,比如律詩、絕句、古風、詞、散曲……等等,不應該劃分“新、舊”,更不應該盲目、狂熱、毫無道理地“厚新薄舊”、“頌新貶舊”、“揚新抑舊”。
現在傳統詩自稱“中華詩詞”,而“新詩”則自稱是“現代詩”、“漢詩”、“華文詩”……且不論二者在現行體制中的地位處境,僅從名稱上便能看出相互對立的混亂態勢。
綜上所述,魯迅先生的顧慮和“不承認主義”其實也都是大可不必的。
然而遺憾的是,直到今天,許多熱愛詩歌的人,許多寫作詩歌的人,許多研究詩歌的人,仍然沒有認清這個道理,仍然沒有走出歷史遺留下來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