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潭鎮,清代以前屬龍溪部,稱葵潭鄉,民國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稱葵潭鎮,置葵潭區,包括葵潭鎮、新東鄉、區中鄉、月南鄉、溪南鄉、東墩鄉等壹鎮五鄉。民國三十壹年(公元1942年),改稱第四區,包括葵潭鎮、月南鄉、南溪鄉、新東鄉、東墩鄉、葵隴鄉、梅峰鎮、南陽鄉、松陽鄉、雲落鄉、高埔鄉等二鎮九鄉。1949年4月26日葵潭鎮解放,同年8月1日惠來縣人民政府成立後,葵潭區轄壹個鎮和十四個行政村,包括葵潭鎮和元青、屯溪、溪北、嶺後、嶺南、東~、新湖、橫坡、石角、葵長、玄武、長春、吉成、溪南等行政村。1952年5月,改稱惠來縣第三區,轄葵潭鎮和十個鄉。1953年4月,惠來縣第三區轄葵潭鎮和十三鄉、七十三自然村。1956年12月撤區建鄉,改為葵潭鎮。1958年9月14日,全縣取消鄉鎮建制,實行政社合壹,把葵潭鎮、青坑鄉所屬地區合並,成立紅星人民公社。1958年12月惠來、普寧並縣,紅星公社隸屬普寧縣管轄;1961年恢復惠來縣建制後,改稱惠來縣葵潭公社。1983年11月實行政社分設,設區建鄉,改為葵潭區,轄葵潭鎮和十六鄉。1986年10月撤區建鄉,重新改為葵潭鎮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