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書生到壹家殷實的富家提親。那家老爺見其相貌堂堂,儀表非凡,便壹口應允。這書生見其小姐長的漂亮,心生愛意。從此,如膠如漆,纏綿悱惻,日夜雲雨。如此,壹年有余。後老爺見其淫穢,恐誤書生仕途,迫他離家赴京趕考。書生與小姐吻別時,互訴誓言,不負對方。
在赴京的路上,書生欲壑難填,思妻難耐,便桃代李僵,壹路尋花問柳,或閨中之少女,或他人之婦,唯色而已。那獨守閨房之小姐,同樣日夜思念,欲壑難填。結果勾引婢女之夫,以之茍且,以之私奔,終難逃命薄,被賣入妓院。壹日,書生無意逛進那妓院,夫妻相遇。小姐見到自己的丈夫,羞愧不已,懸梁自盡。
這部電影讓我驚訝,讓我沈思。我思考裏面的“靈”和“肉”。思考裏面的兩情相悅,卻終究抵抗不住兩地隔絕,以至情淡,遂至情絕。
我們從小接受的愛情觀的教育是“以靈為上”“兩情若是長久時,又且在朝朝暮暮”。這是多麽理想的愛情觀!可惜的是,這也是並不切實際不夠全面的愛情觀!人們經常忽略了“肉”的存在與作用,而“肉”又是多麽地重要!這種愛情觀是錯誤的,更是不近人情的。所以書生尋花問柳,戴“綠帽子”,小姐茍且私奔,羞愧自戕。
但是我們被它洗腦了,死心塌地地接受它,實踐它。也許有人在實踐中發現了它的不真實性,卻仍然自欺欺人地“尊之以師道”。這是中了“聖潔的玫瑰”的毒。我們中毒而不自知,而等死,或自知,卻甘心“殉道”。我們是多麽的可憐呀!
“靈”與“肉”都是同等重要的。抱著理想化不放的崇靈的自欺欺人的人卻不肯接受。他們看不起“肉”,認為那是淫穢的、骯臟的、低級的,而“靈”是高尚的、純潔的。所以他們持“貶肉褒靈”論。他們認為靈跟肉是該分開的,所以他們又持“靈肉二元”論。但是他們都錯了。
“肉”並不賤於“靈”,“肉”“靈”更加是不分家的。大師級的學者李敖曾言:“有肉才有靈,有靈才有情。”有誰會對性無能者或性冷淡的人產生多麽深的愛情呢?若有,那愛情也必將是短暫的。他們擺脫不了“肉”的存在,沒“肉”存在的兩性生活的痛苦無疑讓人怒狂不已,最終會走向“割愛”。
世人用他們理想化了的愛情觀來審視他們的愛情,常自欺地認為自己的愛情是靈魂上的,是“形而向上”的,少含乃至不含肉體上的元素。他們看不起“形而向下”的愛情,認為自己的愛情該是“靈”多於“肉”的。十九世紀的英國詩人勃朗寧拿出了人類第壹架“天平”給“靈”和“肉”進行了稱量。
他有句美麗的詩句:“……靈之於肉,並不多於肉之於靈。”(……nor soul helps flesh mose ,now,than flesp helps soul)。這是多麽漂亮的話。“肉”從此才翻了身,才平了“反”。他又說:“肉乃是愉快象征,是可以給靈來做漂亮的“玫瑰網眼”的。”勃朗寧才是智者,他給人類的靈肉說開了壹個新的篇章。
最完美的愛情當然是“靈”“肉”結合的愛情,缺壹不可,缺壹就可能產生情變。有時“肉”對於愛情的維持與鞏固更甚於“靈”。巴爾紮克雲:“夫妻間關系的和睦取決於初夜。”世人畢竟是凡人,不是神仙,不是清教徒,他們的愛情終歸要回歸到現實,回歸到自然的情欲。在情欲的沖擊之下,“純靈魂”之理想安有完卵?
愛情的延續,愛情的堅貞不渝,愛情的情堅石穿,必基於靈肉之完美結合。
愛情的沃土是連成壹片的,或是壹點的,是“壹種相思”,它沒有任何東西隔開,沒有“兩處閑愁”。分隔兩地的愛情將是空谷殘香,勞燕分飛,流水落花。很少有人能逃出這個定律,這個魔圈。因為情人該是同賞繁星,***聆蟲聲,風雨同嬉,執手於山之崖海之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