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通常包括四個部分:稱謂、提稱語、啟示敬語、寒暄語。寫信給尊長常用“尊鑒”、“賜鑒”、“鈞鑒’、“崇鑒”等詞作為提稱語;對平輩則用“臺鑒”、“大鑒”、“惠鑒”、“英鑒”等;對晚輩則用“青鑒”、“青覽”、“收覽”等。
同時,針對收信人的不同身份,提稱語也會有所不同。比如宗教界常用“道鑒”,政界、文化界則用“勛鑒”、“鈞鑒”、“臺鑒”較多。若收信人是女性,則用“芳鑒”、“淑鑒”、“懿鑒”更顯典雅,當然,“懿鑒”多用於德高望重的女性。
在正文結尾的右下方簽署寫信人姓名,如果是寫給熟識的親屬友人的,可只寫名字,不必寫姓;或在名字前面,加上自己的稱呼,如:弟、侄、晚等。稱呼與名字之間,可略空半字地位;或者將稱呼用小字寫在名字的左上方在署名或啟稟詞後面,寫上撰信的年月日,也可把日期寫在下壹行署名的右下方。
另外,還可以在日期之後,寫上撰信時的處所、氛圍、心境等,如“舟中”、“燈下”、“萬籟俱寂”之類。
擴展資料:
中國古代書信基本格式:
壹、提稱語、書信壹定要用稱謂,首先要分清是父母、尊長,還是老師、朋友。稱謂之後,壹般要綴以對應的詞語來表達敬意,例如前面提到的臺端、臺甫等等,這類詞語稱為提稱語。提稱語與稱謂有對應的關系,其中有些可以通用,但大部分都有特定的使用對象。其
二、啟辭或思慕語?、?就是信文的開場白,或寒暄客套,或提示寫信原委等。啟辭理應屬於信件正文的壹部分,由於舊時尺牘中,這部分形成了壹系列的套語。
思慕語,?書信的功能之壹是溝通彼此地情感,因此,在提稱語之後不直接進入正文,而是要用簡練的文句述說對對方的思念或者仰慕之情,這類文句稱為思慕語。思慕語中使用最多的,是從時令、氣候切入來傾吐思念之情
三、正文,正文信的正文,即寫信人對收信人說的話,這是書信的主體。正文從信箋的第二行開始寫,前面空兩字。如果啟辭單獨成行,正文可在啟辭的下壹行空兩宇開始書寫。書信的內容各不相同,寫法上也無需壹律,以表情達意準確為原則。
壹般說來,應先談談有關對方的事情,表示關切、重視或謝意、敬意,然後再談自己的事情。正文寫好後,如發現內容有遺漏,可補充寫在結尾後面;或寫在信右下方空白處,並在附言之前加上“另”、“又”等字樣;或在附言的後面寫上“又及”或“再啟”字樣。?
四、結語,即信文的結束語,理應屬正文的壹部分。但與“啟辭”相仿,舊式書信中也形成了壹系列常用結語套辭,現時各界文化人士的書簡中,仍頻見使用。?
五、祝辭,就是書信結尾時,對收信人表示祝願、欽敬或勉慰的短語,如“即頌近安”、“此致敬禮”、“祝妳進步”之類。其中,“即頌”、“此致”、“祝妳”等詞,緊接正文末尾書寫;“近安”、“敬禮”、“進步”等詞,另起壹行,頂格書寫。
如果祝頌語的文字較多,也可獨立占行,空兩字寫起,不必分拆成兩部分。如果信箋下方余地充分,或者為了突出祝辭,也可將“祝”、“頒”、“此致”等宇樣獨占壹行,空四格書寫,而將“安”、“好”、“敬禮”等另行頂格書寫。頂格書寫的祝辭後壹般不加標點符號。
六、?署名,就是在正文結尾的右下方簽署寫信人姓名。如果是寫給熟識的親屬友人的,可只寫名字,不必寫姓;或在名字前面,加上自己的稱呼,如:弟、侄、晚等。稱呼與名字之間,可略空半字地位;或者將稱呼用小字寫在名字的左上方。
七、附候或致意,?如寫信人的家屬、近處朋友也和收信人熟悉,署名後壹行或加上這些人的附候,如“某人囑筆問候”。如應向收信人的家屬、近鄰親友問候的,可加上“請向某某致意”,倘是長輩,可作“請在某某前四名問安”之類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古人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