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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嫁人有哪些說法

適 ,舊時指女子出嫁。如《孔子家語·本命》:“女年十五許,有適人之道。”再如《孔雀東南飛》:“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已適”指已嫁出,“重適”則指改嫁。

歸 , 本義為女子出嫁。如:“秦伯歸五女。”至於女子出嫁何謂為“歸”,孔穎達《疏》有雲:“女人……以夫為家,故謂嫁曰‘歸’也。”意指女子出嫁至夫家猶如回家。明代歸有光之《項脊軒誌》有雲:“後五年,吾妻來歸,時至軒中,從余問古事。

出閣 ,古時稱公主出嫁。元稹《七女封公主制》:“雖稂華可尚,出閣未期,而湯沐先施,分封有據。”後為女子出嫁的通稱。

 

婚禮屬五禮中的嘉禮, 是中國古代社會中的傳統大禮。古語雲:“ 昏禮者, 將合二姓之好, 上以事宗廟, 而下以繼後世也, 故君子重之;昏禮者, 禮之本也”。這就是說, 婚禮不僅僅是個人的行為, 而是合二姓之好的家族大事。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是傳統婚姻的首要要求,古人講究明媒正娶, 媒人( 媒妁)是中國傳統婚禮中壹個不可缺少的要件。媒妁奔走於前, 父母批準於後, 這是婚姻必須的也是最根本兩個的兩個要素, 缺少任何壹個婚姻都不能成立

三書六禮”三書即,壹。聘書:訂親之書,男女雙方正式締結婚約。二禮書:過禮之書,即禮物清單,詳盡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納征(過大禮)時用。三迎親書: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用。

六禮即,壹納采:古時婚禮之首,屬意女方時,延請媒人作媒,謂之納采,今稱“提親”。二問名:男方探問女方之姓名及生曰時辰,以1、吉兆,謂之問名,今稱“合八字”。三納吉:問名若屬吉兆,遣媒人致贈薄禮,謂之納吉,今稱“過文定”或“小定”。四納征:奉送禮金、禮餅、禮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禮,謂納征,今稱“過大禮”。五請期:由男家請算命先生擇日,謂之請期,又稱“乞日”,今稱“擇日”。六親迎:新郎乘禮車,赴女家迎接新娘,謂之親迎。上述程序是士大夫這壹階層的貴族規定, 至於天子、諸侯、大夫的禮儀則因級別的不同而更加隆重,壹般的庶民則往往粗陋簡單。

結婚年齡是古代婚禮裏必須要考慮的,古語雲:“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女子十五不嫁,其父母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