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是任何壹個民族最早產生的文學樣式,我國也是如此。從《詩經》算起,詩歌發展歷史已有幾千年,詩歌的形式也難以言計。大而言之,詩可分為不大講格律的古體詩和講究格律的近體詩。古體詩中又有詩經體、楚辭體、樂府體(古樂府、新樂府)、民歌體、七言古詩、五言古詩等。這種區分,除了時間上的不同外,在表達形式方面也各有不同。它們總的特色是古樸、凝重,反映現實比較直接,表達形式自由。近體詩包括五、七言律詩和五、七言絕句,它們總的特色是精練、優美、含蓄,反映現實間接,格律嚴整,詩句間跳躍性大,絕句更強調蘊藉空靈的韻味。
唐宋後,詞這壹新的詩歌樣式開始出現,並迅速發展,與詩並駕齊驅。詞由於要和樂歌唱,而且壹般是由女子在宴會上歌唱,因而比詩更講究含蓄蘊藉、形式精巧、音調和諧。詞又分為小令、中調、長調。小令精巧輕盈,空靈蘊藉,韻味悠長;中調與七言近體詩規模相近,分為上下兩闕,但講究變化,曉暢中見蘊藉,分隔中見整體;長調因其歌唱時壹般節拍舒緩、篇幅較長,故又稱慢詞。由於長調篇幅長,容量大(最長的《鶯啼序》,256字),因此詞人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華,敘事、抒情、寫景、議理從容展開,結構上講究轉折變化,渾成統壹。
元代興起的曲(元曲分為劇曲、散曲,前者指雜劇中的唱詞,這裏指後者),雖有配樂歌唱,承詞而發展,但又別有風味。
詩詞曲的不同體式,就如人們不同的服飾,以適應不同季節和審美的需要。認識到這壹點,再來閱讀,不能不讓後人佩服古人創造不同詩體的聰明才智。對於三者的不同,古人早已認識到,作過不少論述。但有的太抽象,如王國維認為“詩之境闊,詞之言長”;有的過於直觀,如王士禎以晏殊詞句“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與湯顯祖《牡丹亭》唱詞“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為例說明詞、曲的不同;有的過於簡單,如李漁認為詞“上不似詩,下不類曲,不淄不磷,立於二者之中”。其實,三者之間不同的特色體現在題材、意境、風格、手法、形式等諸方面。